法律分析:
无特别情况的,二婚的婚前财产应当算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男女双方有约定,约定婚前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那么一方的婚前财产就不能算个人财产,而是直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的来说,男女双方没有对婚前财产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婚前财产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结婚前是谁的,就算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