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吊销十年未注销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追偿债权。公司虽然被吊销,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只是经营资格已经取消。但在没有注销的情况下仍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债权人可以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就债权债务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被告企业仍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