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三薪的法定节假日是否违法?

2024-08-31 13:26:59

法定节假日不给三薪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法,节假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个人加班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一、法定节假日不给三薪犯法吗

1、法定节假日不给三薪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用人单位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进行加班,应该支付300%工资的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

2、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

(1)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3、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需要交纳加班费个税吗

1、根据我国个税法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2、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结语

法定节假日不给三薪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全体公民共有11天放假,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关于加班费个税,加班工资不属于免税补贴津贴范围,应按法律规定纳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二节劳务派遣第六十一条【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二节劳务派遣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