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作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1、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资产;2、有价证券;3、可封存的流动资产;4、可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等权利;5、其他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