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一、公司拖欠工资的后果有哪些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二、无故克扣和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无故克扣和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扣除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需增加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劳动者按照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
三、劳动法关于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无故拖欠工资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且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工资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时间,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