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违建时效几年,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处罚时效。如果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除非有连续或继续状态。农村违法建筑可以被政府限期拆除,如果拒不自行拆除,政府可以强制拆除或申请法院强制拆除。相关法律条文包括《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建设单位或个人对拆除决定不服可以起诉,否则将由处罚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法律分析
一、房屋违建时效几年
《行政处罚法》对处罚时效的规定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即,违法行为如果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没有被处罚,就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了,但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上述条文争议的一般在“连续状态”“继续状态”“终了”的理解上。连续状态是针对数个行政违法行为而言的,数个行政违法行为在时间是先后链接,并且是基于同一个或者类似概括的故意,连续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违法行为。因此,连续状态是相对于数个行政违法行为而言的。没有数个行政违法行为就没有所谓的“连续状态”。所谓的“继续状态”是针对一个行政违法行为而言的,这个行为在一定时间里处于不间断的、未结束的状态。违法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存在。
二、对于农村违法建筑会怎样
政府可以限期拆除。如拒不自行拆除,县级政府俯依法强制拆除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结语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若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则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若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对于农村违法建筑,政府可依法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如拒不自行拆除,县级政府可强制拆除或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建设单位或个人不服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可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违法者若不起诉且不自行拆除,处罚决定机关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九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