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市场经济中,由于交易双方在交易前互不了解,因此可能寻求一位具有中间立场并且具有一定素质的人或者公司,来对交易进行经济或者信誉上的担保,以推动买卖顺利进行。房屋中介公司为他人的房屋租赁、交易提供帮助,并收取费用,在我国迅速地成长和发展。对于中介公司故意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用的,我国法律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