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对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2024-08-31 13:21:54

法律分析: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构成是罪名是《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的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对于此罪的判刑标准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