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委托人的委托书怎么写呢

2024-08-31 13:21:25

法律分析:l、离婚授权委托书第一部分——委托人、受委托人基本信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2.离婚授权委托书第二部分——委托事项。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如果是应当由本人自己完成的行为,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不能由律师代理。3、离婚授权委托书第三部分——委托权限

婚案件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权限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因此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写明确。(1)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2)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代理权分为两种: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当事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申请财产保全等。B、特别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进行某些重大诉讼行为,如有权代理当事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权提起上诉或反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等。

注意:1.授权委托方法有三种:明示授权、默示授权和追认。2.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3、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授权委托书是指当事人为把代理权授予委托代理入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委托人实施授权行为的标志,是产生代理权的直接根据。授权委托书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一种是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