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垫资费怎么算?
工程垫资费,通常情况下是不超过工程总预算的30%,但很多建设单位(投资)资金一时无法到位,而又不想工程停工的话,就必须在垫资30%以后继续垫资。
如果与投资单位的合同有约定,那么在垫资30%的情况下,工程进度达到总预算20%的时候,投资单位必须预付工程款40%;当工程进度达到总预算35%的时候,投资单位必须预付工程款60%,如果投资单位(通常为甲方)不履行合同,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等。
二、建筑工程项目的垫资利息是多少?
(一)工程垫资利息怎么算?
如果施工方没有使用99范本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若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起诉之日。
(二)工程垫资利息的起算时间:
如果施工方使用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
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
2、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3、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
4、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5、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
索赔也有利息的问题,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6、保修款的利息从约定。
一般实践中都约定保修期满,无息返还。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程款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