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转让他别人财产或者为别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