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何时可以行使撤销权

2024-08-31 13:19:46

一、债权人什么时候能行使撤销权

1、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能行使撤销权。但如果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的五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就消灭。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包括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无偿转让或明显低价)或者实施了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

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5、撤销权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