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间借贷借条丢失的,如借款人承认借款的事实,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借款人不承认借款事实的,出借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
2、根据法律规定,在借贷案件中,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是否实际提供借款,由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如出借人无其他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且借款人不予承认的,由出借人自己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院将会视为不存在借贷关系,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如何写借条有法律效力
借条做为一种常用文体,其使用是表明双方借贷关系,也是保障履行正常债务关系的最有效凭证。对于借条的书写格式及要领,可按以下方法步骤来做为参考。首先要注重格式的规范性。通常借条由三部分组成,标题(即“借条”字样)、正文以及署名(由借款人和借款时间组成)部分。其次,要写明借款事项及原因,以及借款的金额,同时要用大写来标明金额的多少。借条不包括还款相关事项,如需则需要另附还款相关协议。另外,对于借条,在书写时应选择较大字号的文字,以防止被恶意修改。手写的借条丢失,可以提供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去法院起诉,写借条有一定的法律规范,由三部分组成的,分别是标题、正文以及结尾,标题注明借条就可以,正文中有借款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借款的形式,金额,还款的时间,方式,在结尾需要注明书写时间,由借款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