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突然通知延期了怎么办?

2024-08-31 13:12:36

法律分析:一、法院有权利延迟开庭时间的,一般来说,法院不会故意延迟的,如果对法院行为有异议,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反映。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三、延期开庭时间限制

1、法院延期开庭受审限的限制,从立案之日起到审结完毕的时间不能超过。

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