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国外的起诉方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申请,法院受理立案后,委托人可提交证据和起诉费。接着法院向被告发送受理通知书,要求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的三十天内提出答辩状。之后法院会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