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2024-08-31 13:12:03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合理分割。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的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对生产资料和离婚时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应从有利于生产考虑,予以合理调整或者作价处理。

城乡个体经营户的生产资料、合法收入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应根据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

借婚姻索取财物,离婚时,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因第三者介入或者喜新厌旧而离婚的,处理财物时,要注意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和子女的利益。

因生女孩或者女方采取节育措施而引起离婚的,分割财产时,要保护妇女、儿童的利益,对女方在住房、生产、生活以及子女抚养教育等方面,应给予照顾。

一、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夫妻之间进行共同财产的认定时,主要程序为,把主要的共同财产进行分离,同时是在双方都自愿的条件下,不能硬逼。其实说白了,就是俗话说的AA制,平分。由此,对于这个财产的认定稍微列举了一些。

1、在结婚前对财产进行了一些口头说明,没有具体相关签章保证,离婚后对于这些口头说明的均为无效证明和合同。应当根据法律的判定看结果。

2、两人在结婚后的生活中一起努力得来的财产,直接认定为是共同财产。

3、在处于婚姻关系超过十年的,离婚后应对财产进行分割。

4、双方在婚姻中没有住在一起,各自的财产也分离管理,那么在婚后就要考虑财产的合理分割问题。

5、双方已是结婚状态,但也只是到民政局登记了结婚,没有在一起生活,而女方已接受了男方的彩礼,若有逃婚或退婚的情况,可以申请找法院进行调解。

6、两人间不管婚前的财产有多么的庞大,婚后经过一起管理超过年限后都属于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7、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财产是自己的,双方都对此有异议的话,可以通过法院来查实确认,实在是难以查获的,只要双方存在婚姻关系,那么财产就会被认定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8、双方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自己所用的规定或固定用品,物品,均不能分割,因为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是个人财产。

9、用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时,财产的分割应该在分给合伙人之外的财产进行与对方一半一半来合理分割。

10、若不能分割的,可以归一方所有,但是这一方需要用同等价的物品进行对换。

11、没有收益的农作物,损失的金额有双方共同承担,因为这个农作物也属于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造成的一切损失都应该由双方来还。

12、结婚后超过法定规定的年限内,任何财产的管理经营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无条件服从。

13、离婚后对之前居住的房子中进行分割,且在有子女的条件下,应考虑子女跟着的是双方的哪一方,若是独生子女的话,女方持有抚养权时,男方就应该照顾女方一点,可以四六分,三七分。

14、离婚净身出户的,没有房屋居住的,可以请求在有房屋的哪一方借住,但在法律上规定,借住的时间不应该超过限制年限的范围内。如果对方看自己没地方住的,可以发发善心,给予一些经济支持。

15、属于自己的东西在结婚后在弄坏了,或者是看理不当造成损害,离婚时如果有一方嚷嚷的要赔偿的,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被效应,婚前的财产,婚后就是属于双方的财产了,所以有理由不用对这个损坏进行赔偿。

16、婚前的债,婚后超过年限的,这个债由双方一起来承担。

那么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而是属于个人财产的。

(1)双方在自愿的条件下协议签订相关夫妻条约的,明确有着债务由单方承担的,且条约上的协议真实有效。

(2)没有与对方协商,自己私自借债的,不知情那方无条件为你承担债务。

(3)写明了一定是由他人自己偿还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