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一方不到场的,人民法院不能判决离婚。
一、民事诉讼不去开庭会怎么处理?
如果是必须出庭才能查明案情的人、离婚案件、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的案件中的原被告,不出庭的,法院经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如果不属于必须到庭的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如果是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原告不出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二、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该怎样处理
起诉离婚如果对方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也没有向法院出具书面陈述意见,必须要到庭。因为离婚案件一般涉及到赡养、抚育、扶养等义务。如果不出庭法院无法做出判决。所以这类人如果不出庭,法院两次传票传唤,若仍不出庭,法院可拘传其到庭参加诉讼。对方不出庭是法院需要考虑的事情,当事人只需按照开庭通知书准时出庭参加诉讼即可。
三、离婚案只有代理人出庭可不可以
不可以。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一般情况下原告、被告本人是可以不出庭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就可以了,但离婚案件除外,属特殊情况下必须到庭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