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定侵犯商标故意行为应具备以下要件如下: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行为具有违法性。违法行为与造成损害的事实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违法行为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或故意造成的
2、法律依据:《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一、如何判定商标间接侵权的主观故意行为
1、故意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只能用于专利产品的关键部件、或专门用于专利产品的模具、或专门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机器设备或中间体材料。
2、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委托,擅自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
3、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违反合同中关于“不得转让”的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专利技术;
4、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而许可第三人实施专利技术。
5、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方在委托方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时,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而利用了其专利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