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分别为三个月和六个月。如果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出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需要根据案件类型来确定处理方式。1、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如果选择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选择普通程序,案件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2、当事人双方对第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出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该内容由马阳阳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