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续租需要些什么条件

2024-08-31 13:05:04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当退出住房。

一、公租房续租提交材料

1、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原申请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

2、公租房申请时,需要递交申请材料,续租时又需要重新递交,手续较多。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3、续租协议(公租房年审符合手续续租合同签订)将写清楚续租人员的姓名,续租的具体年限,还有租金的标准等等都会在续租合同中写清楚。、

二、房屋续租要注意事项

1、按规定续租时,提前一个月告知出租人,以免对方将房屋提前挂牌出去,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所以如果您想续租一定要提前约定好,防止房东不经同意就把房子租出去。

2、轻口头重文字,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如果房东提出了租金逐年递增的条款,则看清市场涨幅情况,把租金涨幅控制在一个数字上,以防房东日后再调高房租,房租上涨幅度可参考市场价。

3、关注重新备案重要性:重新续租肯定涉及到房租的涨幅情况,房东一般把租金提高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果您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变更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就可以要求违约人支付有关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

4、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又被其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