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离职员工去原来的单位提出申请,并且领取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第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提取申请表、离职证明去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第三、申请人带着转账凭证去办理银行转账业务,最后申请人就可以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批款金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