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要顺利与对方离婚,就必须向人民法院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如果对方确实存在出轨的行为,这时候原告一方只要收集好证据,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证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也会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般要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存在出轨行为,需要收集有关出轨行为的书面文件、双方的聊天记录、银行转账流水、录音录像资料、开房记录等证据资料。因此,要区分不同的证据的有效性。对于书面文件,必须保证有关出轨行为的书面文件是原件,没有经过篡改或者修改。对于聊天记录这些电子证据,由于电子记录比较容易修改,原告可以前往公证处,办理电子证据的公证。对于开房记录、录像资料,由于很容易侵犯对方的隐私,所以原告要注意不能直接在酒店盗取或者私自装监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