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嫌疑犯刑期时,根据事件证据证明的事实,嫌疑犯在本案中应承担的责任。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的态度等情节决定刑期。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欺骗金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处罚金
2、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
3、金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重大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一些问题的说明》(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欺诈公私财产2千元以上的,属于金额大的个人欺诈公私财产3万元以上的,属于金额大。个人欺诈公私财产20万元以上的,欺诈金额特别大。欺诈金额特别大是认定欺诈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的情节。欺诈金额在10万元以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欺诈集团的主要分子或共同欺诈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逃犯危害严重的;
(3)欺诈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所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欺诈救灾、防洪、优惠、救济、医疗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欺诈的财产,不能返还欺诈的财产的;
(6)使用欺诈的财产进行过违法犯罪活动的;
(7)受到欺诈的精神损害的情况下,受到严重处罚的情况下,受到严重处罚的情况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