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有证据证明被告一方系下落不明的,原告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审判。
一、欠债人失踪后讨债的情况是什么
欠债人失踪后讨债的情况如下:
1、债务人失踪后,约定有保证人的,应当向保证人讨债;
2、债务人失踪两年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
3、向法院起诉,被告下落不明,不能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将通过公告送达,公告时间一到,无论被告是否看到公告,都被视为已送达;
4、庭审中缺席审判,法院审查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然后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无法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有欠条找不到人怎么起诉
关于欠钱人跑了如何起诉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会依照法定程序办理。首先由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但因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进行送达,即会到被告的住所地张贴送达公告,经过60天后视为送达。而后法院会开庭审理,因被告未到庭,法院一般会进行缺席审判,并进行宣判。判决书同样会用公告方式送达,也是60日,再过15天的上诉期,判决书就生效了。接下来就可依判决规定在期限届满后申请执行。
三、原告户籍所在地能否起诉被告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于符合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与身份有关的诉讼案件(如涉及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管辖。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经宣告失踪的情况下,根本无法确定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方便原告行使诉权。
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被劳动教养的人由于离开了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集中在特定场所接受劳动教养,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向被告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对原告来说,十分不便,法律规定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正在被监禁的人,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都丧失了人身自由,脱离了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仅不便原告向被告监禁地人民法院起诉,而且由被告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很可能造成其工作量过大,法律规定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为有法院是比较恰当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