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员工的工资是由公司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来制定的,双方在签约时,可以依法协商员工的工资组成部分、工资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期限等重要的事项。
2、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一、员工奖金(效益工资)如何制定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二、公司无故拖欠工资怎么办
1、与单位协商
被拖欠工资,我们建议首先与单位进行协商。不过,这类争议的协商最忌讳不顾一切的大吵大闹,这往往适得其反。所以我们建议在与单位协商前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这样协商的成功率也相对提高。
2、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此,当被单位拖欠工资时,到劳动部门寻求权利救济无疑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