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是否合法?

2024-08-31 13:02:34

用人单位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在职期间,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工作服,视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所以提供工服产生的费用应当由单位承担,劳动者不需要承担,单位因此在劳动者工资中扣除工服费的是不合法的。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强行调岗合法吗

用人单位强行调岗不合法。

首先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是不能强制调岗的。员工不同意,可以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如果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解除,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用人单位强行调岗的处理:

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

二、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辞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怎样的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

首先,可以依法代扣,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扶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其次,在需要劳动者本人依法赔偿用人单位时,可以扣除。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可以随便性扣工资吗?

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员工旷工为由扣员工工资,但是不能随便扣,如果是处罚过度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筹备中的用人单位,用工之日从何时起算

用人单位在筹备时的劳动关系问题,首先要从筹备中的用人单位将由何种主体出资设立来看。若筹备中的用人单位作为某法人的独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招录劳动者从事筹备工作的,劳动关系则是在母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用人单位筹备完成之后招录劳动者的,新的劳动关系则在子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订立。若筹备中的用人单位的发起人为自然人,发起人雇佣人员从事筹备工作的,由于筹备中的用人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因此,发起人与受雇佣者之间系劳务关系。该内容由李红丽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