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能否起诉离婚?

2024-08-31 13:02:09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出现地址不清、下落不明等情况,法院会在相关报纸上进行公告,待公告期满,无论当事人是否看到该公告内容,法律上均视为“已送达”。如果开庭时,被告未到庭,法院会缺席判决。

如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在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据:

(1)提供公安机关、村委会等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2)如果被告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申请,通过人民法院的特别程序宣告失踪;在宣告失踪的程序终结之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一、我想离婚找不到男方请问怎么办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需要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人民法院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也就是说,不用宣告失踪或死亡,一样可以起诉离婚,一样可以判决离婚。

二、老婆离家出走了怎么办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0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6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找不到对方,通过上述两种途径都能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是在财产分配方面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所不同。缺席判决离婚的,法院会依据《民法典》规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常见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等同于事实死亡,因此被宣告死亡人的财产会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