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原件遗失,应如何办理?

2024-08-31 13:00:17

劳动合同丢失,可到单位复印并标注来源。单位应保存劳动合同至少两年备查。劳动者可凭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作为证明。如单位不给复印,可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

法律分析

原单位劳动合同丢失可以到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单位持有的劳动合同文本,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后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劳动者可以到原单位复印,加盖原单位印章作为证明材料。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遗失后的补救措施及法律程序

劳动合同遗失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首先,通知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并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合同遗失的情况。其次,根据雇主要求,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报案证明或声明书。接下来,与雇主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如果雇主拒绝或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了解适用的法律程序。最后,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可能需要重新办理劳动合同,保留一份副本以备查阅。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以备日后参考和证明。

结语

劳动合同遗失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通知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报案证明或声明书。与雇主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如雇主未能解决问题,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了解适用的法律程序。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可能需要重新办理劳动合同,保留一份副本备查阅。建议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以备日后参考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