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了医药费怎么算

2024-08-31 12:57:36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计算。如果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一、轻微交通事故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二、交通事故伤者住院时间有限制吗

交通事故伤者住院时间没有限制,也不可能做出限制,具体也医院医生意见和实际治疗情况为准,若对医疗费有异议可以依法提出。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三、能否诉讼请求未产生的医疗费

依据人身损害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而未产生的医疗费是没有凭证的,所以不能主张未产生的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