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判决的执行
1、执行案件的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
审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
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3、执行中止与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
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离婚判决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一方拒不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执行。
对方拒不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应写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带上生效的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类执行案件,由一审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负责执行。为了方便法院尽快执行,您最好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
而且,并非随时都可以申请执行。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没有规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离婚判决生效时间
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采取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
3、一审判决上诉期间为15天,超过上诉期间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4、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