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让别人刷了,结果对方不还的话,如果还款期限快到了,建议客户先自行垫付上,以免错过还款期限导致逾期,在个人征信报告里留下不良记录,使得个人信用受损。而还款后客户可以继续找对方催还款,如果对方执意不还,涉及金额又不低的话,客户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公安部门报案处理。建议客户平时不要随便把信用卡给别人使用,以免对方不还,也要记得保管好卡片,以免盗刷。也是可以报案,但是没什么用,公安机关不一定会受理。毕竟,信用卡外借是一种违规行为,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59条信用卡不得出租和转借的规定。可以说是持卡人犯错在先,才有了朋友刷卡不还的后果。不过,要是信用卡在持卡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其朋友盗刷,这个就不一样了。只要盗刷事实存在,并且能提供信用卡被盗刷的证据,报案才会有用。毕竟盗刷信用卡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属于违法行为,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管信用卡是谁刷的不还,银行只会将信用卡消费记在持卡人名下,并向持卡人追责。持卡人如果不想信用卡逾期影响个人信用,以及产生其他严重后果,最好还先把被朋友刷了的信用卡欠款还上,然后再向朋友追债。实在不行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比如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或者是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如果不能提供任何证据,那么想要打赢官司难度就比较大了。为了避免给自己造成损失,大家还是不要把信用卡外借的好,不管是亲人、朋友,关系再亲密都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发卡银行始终面临着申领人伪造资料骗取发卡机构信任的问题,非法持有人的诈骗问题,合法持有人恶意透支的问题以及特约商户未尽职责的问题;持卡人则面临着信用卡和身份证被盗窃、遗失的问题。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对使用伪造、作废、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及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