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丈夫家暴需要些什么证据?

2024-08-31 12:50:34

家庭暴力需要些什么证据,家庭暴力是非常恶劣的一种行为,是需要我们共同去抵抗的,因为家暴不仅会为我们的身体造成危害,还会伤害我们的心理,下面看看家庭暴力需要些什么证据。

一、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证据

关于家庭暴力的证据:

1、报警记录。受害一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及时报警;即使发生家庭暴力当时不能报警,也要在发生后最短时间内报警,警方的记录将成为家庭暴力有利的证据之一;

2、伤害鉴定结果。一般报警后,警察会提供伤害鉴定申请,指定受害一方到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未报警,自己去医院进行疗伤,也可以要求医院进行伤情鉴定;

3、施暴方的录音或者书面保证。一般施暴方在实施家庭暴力之后,会有悔过表现,受害一方可以要求其书写保证书,明确其实施家庭暴力细节,或者对双方的谈话进行录音;

4、证人证言。如发生家庭暴力时,保姆、邻居、朋友、同事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则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与其他证据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多些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规章,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

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下面是司法实践中运用的一些原则: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家庭暴力更多是作用与被害人的身体上面,让其身体或者精神饱受折磨。可能会给受害人造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损害结果,而这一行为往往也会让家庭关系破裂,夫妻最终走向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章,夫妻起诉离婚,经调解无效,在有家庭暴力的情况下,那么可以准许夫妻离婚。

家庭暴力需要些什么证据2

一、家暴证据哪些法律承认

1、下面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家庭暴力: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

(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置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

(4)视听资料: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