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是人民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的标准,即使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要求离婚而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仍应受理并进行调解。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下落不明的情况下,调解程序无法适用。人民法院还会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给下落不明人。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调解。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下落不明经公告未到庭的,则无法适用调解程序。人民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中,当一方不到庭,法院会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诉讼公正?
当一方在离婚诉讼中不到庭时,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诉讼的公正性。首先,法院会要求缺席方提交书面陈述,以确保其意见得以表达。其次,法院可能会安排临时代理人代表缺席方出庭,保证案件的平等对待。此外,法院还会审慎考虑缺席方的证据和辩词,并与出庭方进行充分的辩论,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法院还可能会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审查,以获取更全面的证据和信息。最终,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做出公正的裁决,确保离婚诉讼的公正性得以维护。
结语
离婚诉讼中,当一方下落不明或拒不到庭时,法院会采取措施保障公正。缺席方可书面陈述意见,临时代理人代表其出庭,确保平等对待。法院审慎考虑证据和辩词,与出庭方充分辩论,维护公正。调查审查获取全面证据,最终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裁决,保障离婚诉讼的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