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过世,妻子是否有义务养老

2024-08-31 12:42:01

丈夫去世后,其妻子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妻子是没有赡养丈夫的父母的义务的,虽然在法律上是有规定,妻子有协助丈夫赡养老人的义务,一旦男方死亡这种依附于婚姻关系的义务随之就会不存在,所以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不过可以选择赡养老人,大多数人都是出于孝心以及良心等方面的原因考虑选择赡养。如果不承担的话,男方的父母也不能够要求其承担,但是在道德上,儿媳赡养公婆既是替配偶尽赡养义务,也是传承了我国尊敬老人的美德。赡养人有以下的几种:1、老人的子女才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以及养子女(要知道的是虽然有些可能解除了收养关系,但是还是需要向没有生活来源的养父母支付赡养费的)2、和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以及继女3、对于有能力的孙子或者是孙女以及外孙、外孙女也应该承担赡养的义务妻子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吗?妻子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去世后,其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只要夫妻双方未解除婚姻关系,妻子对丈夫的遗产就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妻子离家,未对丈夫尽到扶养照顾的义务,在遗产分割时则应当少分或者不分。如果丈夫有留下遗嘱,则在继承时就应该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