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如果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或者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但你能证明自己确实出资了,那么你就可以分割该不动产。双方对于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根据约定的分,没有约定又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只有经过登记的婚姻才有效。如果没领结婚证,那么仅仅是同居关系,一起买的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而是按份共有。关于房屋登记,我国施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所以要弄清楚房产证上登记的情况。如果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那么你自然有权利分割房产。但是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那么法律推定你对房子没有所有权,要推翻这种推定,你需要举证自己确实出资了,如果并不能举证,将承担不利后果。关于分割方式,如果能满足上一个条件,那么你就有权分割该房产。具体怎么分,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