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过户程序 法律问题

2024-08-31 12:40:30

法律分析:

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议价:买卖双方先共同商量房屋的价格,或者在中介的居间下,对房屋进行议价。2、付订金:若买房同意以议价的价格购买房屋,须先付订金。订金是确保契约履行,交付卖方的金钱,具有契约上的效力。订金支付后,若买方反悔,卖方有权没收订金,反之若卖方反悔,则须加倍退还。

3、签约: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付款: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

5、完税:按照规定缴纳房屋买卖所需负担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6、过户: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