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主贷人是我离婚了应该怎么办?

2024-08-31 12:39:41

房子主贷人是当事人,离婚了具体情况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后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

2、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贷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每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两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机制。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是否同意;

3、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时,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

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如果双方是在结婚期间购买的房屋。双方在银行进行的房屋贷款有记录主贷人和次贷人,双方如离婚后可进行协商将房屋过户给一方由其进行房屋的剩余贷款的清偿,当然房屋的所有权也随之变更。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