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税是多些?

2024-08-31 12:39:14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章,遗产继承是不收取遗产继承税的。但是有着特别的情况,如果是继承的房产,会收取小部分的劳务费。如果是被赠送的房产遗产,则需要上缴一些契税。不动产例如是继承房产,需要进行产权变更的,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章上缴水费。如果继承人是继承的死者的土地或者是房屋权的,继承人不需要缴纳契税,但是需要继承人按照国家规章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国家规章缴纳的印花税税率为0.05%。要征收契税和印花税的情况是继承人与遗产所有人没有血缘关系,这样的情况就需要按照遗嘱继承死者的土地和房屋权后,需要按照契税税率3%缴纳,按照规章的印花税税率0.005%进行缴纳税额。如果继承人是被遗产所有人赠与的则按3%税率缴纳契税,按0.05%税率缴纳印花税。

管理遗产产生的费用需要按照应该征收的税收总额0.5%计算,最高的收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继承人遗产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章,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每一个继承人都需要从应纳税遗产的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可以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费用给予扣除。如果是遗嘱的顺序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的并且是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以按照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增加扣除五千元的应纳税额;如果是遗嘱说明的顺序继承人当中有年龄还没有满十八岁的,并且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是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以按照继承人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增加扣除五千元的纳税额。

如果被继承人遗产是由《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相关规章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嘱中要求的每一位继承人都可以从应纳税遗产的总额当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如果存在有丧失劳动能力并且还是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以按照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增加扣除三千元的纳税额;继承人中如果存在有年龄未满十八岁、并且是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以按照第二顺序继承人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增加扣除三千元的纳税额。如果上面所说的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