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房屋评估: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房产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继承公证书(携带证明资料: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
3、房屋测绘: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产继承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理房屋面积测绘/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
4、继承登记: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回执。带资料审核通过后,取得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