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2024-08-31 12:32:49

法律分析:

丈夫有精神病可以离婚。精神病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同意离婚,想离婚的女性只能向法院起诉。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配偶一方患有精神疾病,法院可以认定有三种情况是感情破裂,可以调解:

1、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治疗无法治愈的;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并结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中患有精神疾病,长期无法治愈。

在这种情况下,视为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效后,可以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