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二、办证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相片回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请到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申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由工作人员读取《居民身份证》相片)
四、房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