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我国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只要个人认为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都有权利向对方提出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对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都能达成一致,那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不行的话就去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3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