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件中,申请人未缴纳费用或无故不参与庭审活动,将按撤诉处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当事人可自行和解并撤回仲裁申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人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缺席裁决。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案件中,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间内缴纳费用,或者是在开庭时经仲裁庭通知无故不参与庭审活动等,将会按撤诉处理。同时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开庭不出席会对案件结果产生影响吗?
劳动仲裁程序中,被告方不出席开庭对案件结果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庭可以依据已有证据和当事人的陈述作出裁决。如果被告方不出庭,劳动仲裁庭可能会根据原告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做出判决。然而,如果被告方没有出庭辩护,劳动仲裁庭可能无法听取被告方的观点和辩解,这可能会影响案件结果的公正性和全面性。因此,被告方应当积极参与劳动仲裁开庭,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充分保护。
结语
劳动仲裁程序中,申请人未按时缴纳费用或无故不参与庭审活动,将按撤诉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并撤回仲裁申请。然而,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也可视为撤回仲裁申请或缺席裁决。被告方在劳动仲裁中的出庭对案件结果具有重要影响,应积极参与庭审,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附则第五十三条【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仲裁第三节开庭和裁决第五十条【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仲裁第三节开庭和裁决第四十七条【终局裁决】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