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疾病的财产分割规定

2024-08-31 12:27:59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归个人;分居两地共同财产各归管理方,差额由多得方补偿;退还彩礼、合伙经营补偿等;无收益养殖业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修缮房屋增殖部分补偿;索取财物酌情返还;不宜分割房屋根据住房情况分给一方并补偿。应照顾女方。

法律分析

精神病人的离婚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结语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共同财产平分,个人财产归个人。离婚时无过错双方互不赔偿,有过错方需向无过错方赔偿。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个人专用物品归个人所有。分居两地的共同财产归各自所有,差额可进行抵偿。退还彩礼、合伙经营补偿、无收益财产合理分割等需考虑生产经营发展。修缮房屋增值部分需补偿,借婚姻索取财物可酌情返还。不宜分割的房屋需根据住房情况和照顾子女原则分配,并补偿一方。在条件相同下应照顾女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