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户主死亡办理过户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或者公证,取得法院判决书或者公证后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公函办理过户手续;或者由所有继承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过户,再基于债权对其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其继承人配合过户。
二、房屋的遗产怎么过户?
1、首先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遗产继承手续。2、继承公证需要带以下这些证明:(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需提交以下这些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书;(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三、未经公证的遗嘱过户办理手续是什么
未经公证的遗嘱过户办理手续包括:
1、先对遗嘱进行公证或者请求法院作出确认判决,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等;
2、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到遗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3、同时携带并提交房屋所有权证、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等,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过户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