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定量刑情节在总则和分则中都有规定。总则中有:可以或应当从轻或减轻的: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中止犯、预备犯;从犯;有自首情节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已满75周岁的人过失犯罪;重大立功、在国外犯罪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盲聋哑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的;累犯、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