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后的程序是什么根据我国法规,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会在三十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七天之内作出决定,因此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为37天。37天后,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则继续关押,不批准逮捕则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变更强制措施,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方式。若已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并不构成任何犯罪的,则应当立即予以释放。刑事拘留一个月后会被判刑吗?1、拘留一个月后并不是必须判刑,刑事拘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涉嫌触犯《刑法》,先由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检察院移交案件,建议提起公诉再由检察机关审查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退回侦查机关,此时就将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认为构成犯罪的,则向对口的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是否构成犯罪。2、37天刑事拘留期满后,有两种可能:一是无罪释放;一是批准逮捕,待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不会在刑事拘留期满后直接判刑;就是从检察院提起公诉到法院宣判,一般还要一个多月或两个多月甚至更长,这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