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的执行有什么规定

2024-08-31 12:25:37

刑罚的执行依据有:

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

4、其他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中院二审不服怎么办

中院二审不服的处理方式如下: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当事人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一、二审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4、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5、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6、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7、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3、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4、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总之,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二审作出的判决裁定为最终生效裁判。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申请再审。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二、刑事诉讼二审后是否还能上诉

刑事诉讼二审后不能上诉,但是可以申诉。刑事案件实行二审终审制,一般情况下,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同样检察院也可以提起抗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所以,刑事二审结束后,可以申诉,但不能上诉。

三、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如下:

1、检察院认为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如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10天。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