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规定

2024-08-31 12:23:35

法律分析: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独立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二十五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

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管理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的;

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