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时,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假设其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先于父母去世,那么房产的归属则毫无争议属于子女。但是若父亲或母亲比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更早去世,则情况就复杂得多。因为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一、配偶算家属还是亲属
配偶是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普遍认为的是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上代和下代。上代,包括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直往上追溯。下代,包括子女,孙子女,以及一直往下的子子孙孙。但在法律上却不是这样,甚至有些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也会被法律拟制为直系亲属。
二、夫妻双方有一方去世房产归谁所有
夫妻双方如果有一方去世,那么被继承人的房产应有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其父母。如果房屋是夫妻双方婚后的财产,且是没有立过遗嘱的,那么被继承人在去世之前应用有该房产的二分之一,那么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这二分之一将由其配偶,子女和被继承人父母共同平均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